消防隔熱服服用性能和穿著舒適性
消防隔熱服除了具備熱防護性能外,還必須具有良好的服用性能和穿著舒適性,如具有一定的拉伸強度、撕破強度、耐磨性。染色牢固和耐洗性,還應有一定的熱濕傳遞能力,以利于人體熱量散失和汗液蒸發,具有較低的生理負荷此外,防護服還要求質量輕、穿著方便、結構寬松,對跑、爬、跳等動作沒有限制,不容易引起鉤掛,在容易受傷的部位采取加強措施,滿足協調性和舒適性的要求,調高工作效率。
消防隔熱服產品中應該掌握的消防知識 (1)管理和控制廠區內存在及可能存在的明火源,建立健全各種明火的使用、管理和責任制度,并認真實施檢查和監督,杜絕非必要的明火源在廠區出現。
(2)甲、乙、丙類生產車間、倉庫及廠區和庫區內嚴禁動用明火,若生產需要必須動火時應經單位的安全保衛部門或防火責任人批準,并辦理動火許可證,落實各項防范措施。
(3)對于烘烤、熬煉、鍋爐、焙燒爐、加熱爐、電爐等固定用火地點,必須遠離甲、乙、丙類生產車間和倉庫,滿足防火間距要求,并辦理用火許可證。
(4)焊割地點與易燃易爆的危險場所應保持一定的距離;動火場所周圍要清除可燃物,如不便清除時,可用石棉或其他耐火材料遮蓋和隔離;電焊導線絕緣應保持良好,接地線不能連在易燃物生產設備上;所要焊接的金屬另一端不準放可燃物;焊接完畢應仔細檢查現場,確認無著火危險時方可離開。
(5)為防止煙囪飛火,燃料在爐膛內要燃燒充分,煙囪要有足夠的高度,必要時應安裝火星熄滅器。在煙囪周圍一定的距離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,不準搭建易燃建筑物。
(6)為防止機動車排氣管噴火引起火災,機動車輛不準隨便進入有爆炸危險的場所,如果必須駛入,要在其排氣管安裝火星熄滅器,并與危險物料保持一定的距離。